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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建設一支符合高職教育辦學特色、滿足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要求的師資隊伍👨🏿🦳,為學校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依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福建省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認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閩教規〔2023〕7號)精神和學校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雙師型”教師認定原則和範圍。
1、認定原則
(1)動態認定原則。每年認定一次🔬,每次認定有效期五年。
(2)專業相關原則。“雙師型”教師所持有的職業資格證書、技術技能等級證書🕙、考評員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歷證明,須與所從事的專業密切相關。
(3)適當激勵原則。學校為教師取得“雙師型”教師資格提供製度保障和激勵支持🙂↔️🪑。
2、 認定對象
(1)校內專業課教師:在職專業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公共課教師、校內其他具有教師資格並實際承擔專業課或實習指導課教學任務的人員可參加認定👉🏿🏃🏻♀️➡️。
(2)校外兼職教師:經學校正式聘任且承擔專業課或實習指導課教學任務的人員🤸🏿♂️。
第三條 “雙師型”教師設置初級、中級和高級三個層級。申請人可根據要求🦸,自主申請認定相應層級。
第二章 認定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成員主要包括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各系部負責人等🏋🏻♀️。根據實際需要可外聘行業企業專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具體負責雙師型教師認定的日常事務。
第三章 認定程序
第五條 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程序
(一)校內認定
1.個人申報。申報人填寫《福建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申報表》🤵♀️,並將佐證材料提交所在系部。
2.各系部成立“雙師型”工作認定小組🦠,成員一般由系部主任、專業帶頭人等人員組成,至少三人以上🧛🏿。對申報教師(含企業兼職教師)的申報資格和佐證材料的真實性、規範性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報人事處👩🏻⚕️。
3.學校人事處對初審合格的推薦人選材料進行復審。
4.學校“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認定並公示結果。
5.公示無異議,報學校校長辦公會通過。
(二)上報福建省職教師資培訓中心復核。
1.各系部組織申報教師登錄平臺提出認定申請(網址:https://fjss.fpnu.edu.cn/)♾、填寫申報信息,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上傳格式要求為jpg、png等圖片格)。
“雙師型“教師資格以福建省職教師資培訓中心認定結果為準。
第四章 認定標準
第六條 基本條件
(一)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職業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素養⛹🏿♂️,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為人師表,關愛學生。
(二)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職業教育規律和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踐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德技並修。在教育教學和技術技能培養過程中落實課程思政要求☁️,形成相應的經驗模式🍐。
(三)具備相應的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能力,掌握科學的教學理念和教學方法🧏♀️,積極參與教學改革與研究。能夠采取多種教學模式方式😻,有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教學。
(四)緊跟產業發展趨勢和行業人才需求,具有企業相關工作經歷,或積極深入企業和生產服務一線進行崗位實踐🏣,時長👨🏼🦱、形式🍷、內容、標準等符合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相關規定。理解所教專業(群)與產業的關系🤞🏿,了解產業發展、行業需求和職業崗位變化,及時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融入教學。
第七條 校內專業課教師申報各層級“雙師型”教師,在滿足第六條基本條件的基礎上,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初級“雙師型”教師
1.教育教學方面
具有較紮實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積極參與並承擔教學研究任務🌄,在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實踐中積累一定經驗🦟👐🏿。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勝任教學工作。具有教師系列初級以上職稱。
2.專業實踐方面
具有企業相關工作經歷或實踐經驗𓀒,積極承擔實習實訓教學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校級以上產教融合項目建設與管理工作;
(2)獲得相關的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3)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初級以上職稱👰♀️;
(4)擔任校級以上教學創新團隊、技藝技能傳承創新平臺等主要成員;
(5)作為主要成員或指導學生獲得校級以上技能競賽類、科技發明類🧜🏿♀️、創新創業類等獎項。
(二)中級“雙師型”教師
1.教育教學方面
具有紮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熟練的操作技能,積極承擔教學研究任務📣,在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實踐中取得一定的成果。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近 2 年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均達合格以上。具有教師系列中級以上職稱。
2.專業實踐方面
具有 2 年以上企業相關工作經歷,或近 5 年累計 6 個月以上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在實習實訓教學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𓀌:
(1)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地市級以上產教融合項目建設與管理工作;
(2)獲得相關的國家高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高級工(三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3)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中級以上職稱;
(4)擔任地市級以上教學創新團隊🚙、技藝技能傳承創新平臺等主要成員;
(5)作為主要成員或指導學生獲得地市級以上技能競賽類👩🦲、科技發明類、創新創業類等獎項;
(6)獲本專業相關的國家授權發明專利 1 項。
(三)高級“雙師型”教師
1.教育教學方面
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熟練的操作技能,具有主持和指導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學改革和專業建設實踐等方面取得較突出的成果。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近 5 年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均達合格以上,且獲 1 次優秀。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應具有教師系列中級以上職稱,高等職業學校教師應具有教師系列高級以上職稱👩🏻🦳。
2.專業實踐方面
具有 2 年以上企業相關工作經歷,或近 5 年累計 6 個月以上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在實習實訓教學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取得較為顯著成果🌡,在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方面成績突出🧙♀️,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成員參與省級以上產教融合項目建設與管理工作;
(2)獲得技師(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3)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高級職稱;
(4)擔任省級以上教學創新團隊🈲、技藝技能傳承創新平臺等主要成員;
(5)作為主要成員或指導學生獲得省級以上技能競賽類、科技發明類等獎項🔈🧏🏼♂️;
(6)獲本專業相關的國家授權發明專利 2 項🕡。
第八條 校外兼職教師申報“雙師型”教師應參加教師職業道德、基本教學能力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並具備以下條件🛤:
1.初級“雙師型”教師
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初級以上職稱,或獲得相關的國家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高級工(三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具有 1 年以上與擬聘請崗位相關的生產實踐經歷。累計聘期滿 1 年並平均每年承擔 60 學時以上教學任務。
2.中級“雙師型”教師
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中級以上職稱,或獲得相關的國家高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技師(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為地市級以上技術能手🤵♀️、技能大師(工藝大師👩🏼🏭、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等。具有 2 年以上與擬聘請崗位相關的生產實踐經歷🖕🏻。累計聘期滿3年並平均每年承擔60學時以上教學任務。
3.高級“雙師型”教師
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高級以上職稱,或獲得高級技師(一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為省級以上技術能手、技能大師(工藝大師🛀🏻、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等。具有 5 年以上與擬聘請崗位相關的生產實踐經歷🔯。累計聘期滿 5 年並平均每年承擔 60 學時以上教學任務💅。在參與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方面作出一定貢獻。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 激勵措施
(一)被認定為專任“雙師型”教師,五年有效期內課時費標準原則上應高於同級別未認定的教師。
(二)“雙師型”教師在職稱評審💎、進修培訓、課題申報、人才選拔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
第十條“雙師型”教師的職責
“雙師型”教師資格五年有效期滿,教師需重新申請資格認定。聘期內參照認定條件🚴♀️,需產生新成果,以作為續聘的重要依據👩🎤☝🏿。
(一)基本職責
1.積極參加由教育部或省教育廳組織的與專業相關的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相關培訓,完成規定的培訓內容🦻🏻,掌握相應專業的關鍵技能或知識,並取得考核合格證書。
2.每學年應至少承擔一門專業課教學工作🫸🏻。
3.五年有效期內,應公開發表1篇(第一作者或獨立撰寫)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或主持(第一作者)本專業相關的應用技術與實踐性課程開發、撰寫教學改革的調查研究報告⛹🏽🍸、製定教改實施方案等至少一項。
(二)其他職責
除完成以上基本職責外🏃🏻♀️➡️🕷,五年有效期內📁,“雙師型”教師需履行下列職責之二🤷:
1.在行業✦、企業一線從事相關專業的生產服務累計六個月及以上。
2.作為主要指導教師(前三位),指導學生或青年教師或本人參加省級及以上的職業技能、創新創業大賽等👷♀️,並獲得市級一等獎、省級三等獎及以上成績🚓。
3.作為主要成員(前三位),與企業或相關科研機構開展應用技術研發,或向市級及以上政府機構提供與專業相關的決策咨詢服務,實現科研轉化🧑🏿🎄。
4.作為主持人😸,獲得與專業相關的研究項目支持經費達到1萬元以上。
5.作為主要成員🗃,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前五位)與專業相關的省級及以上重大教學改革(前五位)或科研項目(前三位⏮,經費達10萬元以上)👎🏿。
第十一條“雙師型”教師的培養與管理
(一)為加強“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學校支持教師通過考取與專業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鑒定考評員、企業實踐等不同途徑取得“雙師型”教師資格🥎,為教師取得“雙師型”教師資格提供政策和待遇支持。
(二)各二級系部要按照師資隊伍建設規劃要求♥︎,將“雙師型”教師培養納入系部師資隊伍發展規劃👩🏼🔧,並為教師向“雙師型”教師發展提供便利👩🦱🧑🏿🦳。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雙師型”教師資格🐿,退回獎勵所得:
1.出現弄虛作假等師德失範行為。
2.嚴重違反國家法律和MK有關規章製度🦸🏼,給學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3.不能完成指導學生專業實踐活動的教學任務或不具備專業指導能力的。
(四)針對國家有關部門增設或取消相關證書的情況,學校將適時對“雙師型”教師認定條件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原《“雙師型”教師認定與管理辦法》廢止🏌🏻♀️。
附件🤙:
1. 閩教規〔2023〕7+號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福建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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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